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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的真好,楊宗緯你要加油,我會支持你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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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援會的公開信


爆紅的代價



不久前,當婦援會出現在楊宗緯合約解凍的新聞中時,朋友們關切的電話不斷。
大家對一個長期投入非常嚴肅議題:解救雛妓、幫助受暴婦女、目睹暴力兒童,
甚至在國際間以慰安婦與人口販運議題為台灣爭取尊嚴的團體,怎麼會涉入藝人合約的爭議調解呢?幾個長輩甚至直言:你難道不知道楊宗緯的負面新聞不斷,形象有問題嗎?

我的回答是:我參考媒體報導的內容,但是我更相信自己與楊宗緯頻繁互動時所做的觀察
美國女星安潔利娜裘莉是聯合國的公益大使,男星李察基爾也是西藏人權運動的最佳代言人。
他們的私領域都有不堪聞問之處,但是他們在引起世人注意弱勢人權的議題上,貢獻有目共睹。

在我的觀察中,楊宗緯是一個極具歌唱天分,只想唱歌的孩子
而在超級星光大道中一夕爆紅的楊宗緯,自然是媒體追逐的對象。
這個來自單純家庭的孩子不懂得如何跟媒體因應,為了保護家人的隱私權,
自然也嚐足了「敬酒不吃吃罰酒」的苦頭,年輕時候犯的錯誤,以及更改年齡的事件,
在滿足閱聽大眾的偷窺心理之下,一件一件被揭露。

這就是爆紅的代價。

在工作上長期與媒體互動的我,深懍媒體的力量,也一向敬畏媒體的「第四權」。
但是這幾年國內媒體的惡性競爭,讓新聞報導品質越來越走偏鋒。
新聞學的經典定義「狗咬人不是新聞,人咬狗才是新聞」已經被顛覆。
媒體認為,「不管人咬狗或狗咬人,只要有報導,就是新聞;沒有報導,就不是新聞」。
傳統的新聞倫理要求記者應善盡「新聞查證」或平衡報導責任,
但是實務上已經改變認為:「只要有人願說,媒體就能報導」。

這幾天就在楊宗緯在金鐘獎的演出獲得一致好評之後,
連續有媒體以看圖說故事的方式,捏造報導他耍大牌,不尊重前輩潘迎紫的新聞,
事後雖經潘迎紫否認澄清,傷害已經造成。
而昨天出版的壹週刊,又以聳動的標題抨擊楊宗緯愛錢,婉拒為棒賽獻唱。

該是有人出來為楊宗緯說句公道話的時候了。
就算九月十五日,他在陷入合約爭議,經濟最短絀的時候,
應邀到婦援會二十週年的感恩餐會唱了四首歌,他一毛錢也沒有拿。
是的,一毛錢也沒拿,完全義務。
這才會讓婦援會的董事們感動,願意全力投入協助解決他和許先生的合約爭議。

在婦援會協調成功的新聞見報後,我個人接到各界請託代邀宗緯的電話不知凡幾。
這些邀約,都帶著「公益」的名義出現,如果全接,對於宗緯的培訓與籌備出片,都會有影響。
所以經紀公司有所篩選,本來就是正當的。而楊宗緯在公益活動上,絕對不會缺席。
最近婦援會正在規劃由楊宗緯代言,希望帶領社會大眾加強對目睹兒童的瞭解,
關懷及支持周遭之目睹暴力兒童。這個企畫案正在進行中。楊宗緯也是無償參與貢獻心力。

楊宗緯的爆紅,一定有其時代的背景。
許多人在楊宗緯的歌聲中,情緒獲得抒發,
現在當他企圖以他的高人氣,帶領歌迷關心弱勢人權議題,
以他的歌聲撫慰受傷的心靈時,媒體能否給他與其他藝人一些空間?
讓台灣也能夠成為一個成熟的社會。

爆紅,當然要付出代價,但是請不要以連篇不實的報導扼殺一個有心向善的歌手!



作者:葉毓蘭

現職: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

2007-11-22 23:12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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